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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见问题 ·
问题:我是中国公民,但是我并未在中国境内居住。我是否可以向“中国有故事”孵化器投稿?
回答:是的,该孵化器项目面向全部中国公民,无论其是否居住在中国境内。
问题:我居住在中国境内,但是我持有非中国护照。我是否可以向“中国有故事”孵化器投稿?
回答:不行,如上所述,该孵化器项目仅面向中国公民。
问题:我们的项目属于联合创作,是否可以投稿?
回答:对于联合创作或有第三方参与的创作,若参与创作者均为中国公民,并同意在遵循上述条款的情况下进行提交,则均可投稿。
问题:我的项目已经开发到一定程度(例如:已有剧本,动画项目策划案(bibles),故事板,或动画样片),我是否可以将这些材料一并提交?
回答:您只需通过网站提交上述要求的材料即可。如果您被选中进入提案阶段或开发阶段,届时可能需要提交其他补充材料。
问题:我已经将项目提交给其他制片方进行提案,是否还可以向“中国有故事”孵化器投稿?
回答:您可以向“中国有故事”孵化器投稿,一旦您提交则不可以再提供给其他人。
问题:我是一家动画制作室或其他类型媒体公司的雇员。我是否可以向“中国有故事”孵化器投稿?
回答:如果您的创意归您独有,而非您雇主所有,则您可以投稿。如果您的项目归您雇主所有,且您的雇主为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设立的公司,则您的公司可以投稿。
问题:我的公司想参与“中国有故事”孵化器投稿,是否可行?
回答:若您的公司为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设立的公司,则可以以公司的身份向“中国有故事”孵化器投稿。
问题:如果我的项目进行到了开发阶段,需要签订什么合同条款?
回答:现阶段我们无法明确以您的项目为基础进行开发的项目所需签订的合同条款。具体的条款将取决于一系列目前尚不能确定的因素,包括您的项目届时是否将以联合制作的形式进行开发,项目的开发成本,项目可获得的投资状况和政府补贴,以及开发制作过程中的任务分配等。如果您的项目被选中进入开发阶段,您很有可能需要和制片方沟通协商以下问题:
a.版权归属:为了最大化利用制作补贴,并且确保制作的节目最终能够在中国及全球进行播出,我们将会和您协商该项目在中国及其他国家的版权归属问题。
b. 您在开发阶段,作为编剧、创意顾问或艺术家的潜在参与方式。
c.基于您的项目制作的任何电视节目在中国及全球发行后,您可获得的收益分成比例问题。
d.基于您的项目所衍生的玩具及图书在中国及全球销售后,您可获得的收益分成比例问题。
e.以您的项目进行开发的任何电视节目所可能产生的署名问题。
(如“创作者”署名,或“故事原著作者”署名等。)
f.如果您是一家制作公司,贵公司在动画制作的整体或者部分过程中的任务分配,以及在开发制作过程中您对投资额度的预期。
g.以多方跨国合作形式进行制作的动画项目中其他若干常见的合同条款。
问题:制片方是否可以不经我允许,使用我所提交材料中的角色、美术作品或故事?
回答:不可以。制片方不能未经您允许就使用您的材料进行电视节目开发和制作。若您的项目未被选中,或虽然已被选中进入开发阶段,但您与制片方未就该项目的开发制作及收益分配事宜达成一致,则您将保留独立或与第三方联合开发及制作该项目的权利。
问题:向“中国有故事”孵化器投稿需要放弃我对该作品的任何权利吗?
回答:不需要。在您的项目入选并与制片方达成协议之前,您所提交项目的所有权利仍归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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